各有關基層單位:
今年是集團公司新一屆職代會換屆的第一年。為了進一步發揮職工代表民主參與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監督的作用,有效提升職工代表的參政議政能力和維權水平,經研究決定從2008年12月開始至2001年12月在本屆職代會任期內,每年年終將對競選職工代表開展述職評議制度,具體要求如下:
一、 參加述職評議對象
參加職工代表競選并當選為集團公司第九屆職代會的職工
代表,均列為年度述職評議對象(名單附后)。
二、 述職評議程序
1、組織領導:由各有關單位黨支部牽頭、工會配合,成立
職工代表述職評議領導小組,負責評議工作。
2、述職內容:每位競選代表應事先準備一份書面述職報告,其內容主要包括當選職工代表后的感受,一年來在政治思想素質、技術業務管理水平、工作作風以及開展調研、發揮職工代表作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和存在問題。述職報告要求主題突出,文字簡練,文字掌握在1500字左右。
3、評議步驟:(1)召開所在單位全體職工大會,由競選代表向職工述職。(2)接受職工無記名民主測評。測評分為三個檔次:稱職、基本稱職、不稱職。評議結果在職工大會上直接公布。(3)述職代表應根據評議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、本人整改方案、改進情況,應以書面報告本單位工會,并在下一次職工大會上報告整改情況,接受審議。(4)凡在本年度評議中,不稱職的票數達到到會職工半數以上,并經黨政工聯席會議研究,上報集團公司,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程序,取消其代表資格和有關待遇。
三、述職評議有關要求
1、時間要求:各有關單位的職工代表述職評議工作從
2、總結匯總:評議工作結束后,需上報一份總結材料,并附上評議結果(報送集團公司工會)。